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

房產贈與創紀錄 規避奢侈稅高招


根據內政部統計,去年1到11月累計的不動產贈與移轉棟數達3萬5,563棟,已超過前年全年的贈與移轉棟數,創下歷年新高紀錄。贈與稅原是設計作為防止逃漏遺產稅用的,如今卻成為節稅工具。地政官員表示,奢侈稅上路後,還有聽說用贈與稅來逃避奢侈稅(特種貨物及勞務稅)。

歷年的1月都是不動產贈與移轉的高峰,100年1月贈與移轉高5,108件,創下90年以來的單月新高;而且新北市和台北市是各縣市中申報贈與移轉棟數最高的。由於今年雙北市大幅調高土地公告現值,預估今年1月也會是高峰。
官員表示,與奢侈稅相較,利用贈與移轉非自用住宅也要繳土地增值稅和契稅,但適用稅基和稅率比奢侈稅低。
奢侈稅適用稅率在持有一年以內出售稅率是15%,兩年內要課10%;贈與稅稅率只有10%。奢侈稅的稅基是出售金額;贈與稅是按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贈與價值,而且每人一年有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,還可以扣除移轉所繳交的契稅和土地增值稅。
一位會計師指出,雙北市的大廈土地持分不高,房屋評定現值離市價很遠,贈與稅的實際稅率頂多約只有市價的5%。
官員表示,目前只聽說有人談論利用贈與稅來取代奢侈稅,但未掌握實際案例,也不清楚到底有多少這樣的案件。
可以確定的是,贈與稅率在98年調降到10%,且適用單一稅率後,不動產贈與案件就快速增加,已連續兩年超過3.5萬件。
另外,去年1到11月因繼承而批次移轉的不動產棟數是3.7萬件,與贈與相當。
在85年以前,因繼承而申報的不動產移轉案件遠高於贈與案件,主要是因為遺產稅的扣除額高,幾已不必繳什麼遺產稅,反而申報贈與適用的稅基和稅率會比較高。
近幾年,因繼承而移轉的不動產棟數和因贈與而移轉的數量相當,主要是因為贈與稅因扣除額提高為220萬元後,如果移轉給小孩,父和母合計一年的贈與免稅額是440萬元,在年底和年初辦理申報贈與,兩年合計的免稅額是880萬元。【經濟日報╱記者徐碧華/台北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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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信託真移轉 難逃奢侈稅


【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/台北報導】
2012.02.09 03:27 am

高雄市國稅局近日查獲民眾以「假信託、假贈與,真移轉」方式規避二年內移轉不動產的奢侈稅(特種貨物與勞務稅),並依實質課稅原則要求補稅。財政部未來將發布解釋函令,針對不動產信託規避奢侈稅行為開罰。
高雄市國稅局長何瑞芳昨(8)日表示,日前轄區內有代書業者前來諮詢信託報稅疑問,稅局卻發現,一位屋主將房屋交付信託給銀行,信託受益人卻是與屋主毫無相關的人。
信託受益人每個月直接支付訂金、租金給屋主,屋主與信託受益人甚至共同分攤信託管理費用,非常可疑。
何瑞芳指出,在屋主持有房屋期間超過二年後,屋主馬上解除信託並將房屋過戶給信託受益人,很明顯是不動產交易中的賣方與買方,為了規避奢侈稅而以信託方式魚目混珠。
該交付信託的房屋位於美術館區,是大高雄地區近幾年炒房熱度最高的豪宅區,也是國稅局查炒房逃漏稅的目標。
何瑞芳表示,買方是每月支付租金,類似「分期付款」的房屋買賣,因此目前稅局尚未掌握房屋移轉總價,未來將計算總價,對房屋賣方課徵10%的奢侈稅。
這是五區國稅局查獲的第一例信託規避奢侈稅案件,何瑞芳說,由於情況特殊,且由代書主動詢問「自首」,因此該案決定先補稅不罰。另外,高雄市國稅局也查獲,民眾將房地贈與給毫無親戚關係的人,藉此規避奢侈稅。
何瑞芳說,雖然贈與行為須課徵稅率10%的贈與稅,但贈與房屋的稅基,是根據遠低於市價的公告土地現值、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,又有220萬的免稅額,因此贈與稅額低於奢侈稅額。
何瑞芳說,上述信託、贈與操作皆為不正當規避奢侈稅,負責奢侈稅業務的北區國稅局已著手建立輔導機制,並報請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,未來若再發現信託、贈與避稅,可能將開始罰款。奢侈稅去年(1006月,截至今年1月底止,五區國稅局已收到奢侈稅額14.78億元,其中不動產有2,171件,特種勞務(高爾夫球證)6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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